受理投诉地址:象山县东陈乡沙岗村兴岗西路2号东陈乡人民政府
受理投诉部门:乡信访室、乡纪委
受理投诉电话:0574-65800013
救济渠道:可在六十日内向象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象山县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