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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县电大建筑专业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1 08:41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共象山县委 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强县建设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0年继续委托县电大开展建筑专业学历教育提升班,并重点在学习计划中增设注册建造师考试相关课程,为着力培养注册建造师打好基础。现将本届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注册地为象山的建筑业类企业在职员工,其相关信息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并依规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生规模

拟招收“土木工程本科班”和“建筑工程管理与施工专科班”。具体视预报名情况予以增减。

三、招生条件

报考土木工程本科的,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学历,报考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大专班的,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或相等学历,建筑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取,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电大已在读学员须毕业后方可报考,否则无法完成注册。

四、教学方式

网络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学习时间为两年半,在读期间根据学业安排鼓励学员考取建设行业相关证书。学员到课率等学习情况纳入对所在企业的通报表扬和年终创优评先。

五、学分学费

本科毕业最低学分为72学分,每学分学费110元,每人共计7920元;专科毕业最低学分为78学分,每学分为100元,每人共计7800元;书本资料费等按实结算。公费班学生学费由政府专项培养经费补助,涉及注册建造师四门学科,不论为必修课还是选修学分,其本人到课率不足70%或者考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培养经费资助,具体费用收取另行再定。

六、报名须知

各学员准备近期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参保证明、历年参保证明各一份(政务网上社保明细),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向所在企业报名;企业汇总后于7月8日前向培训中心预报名,同时上报《电大建筑专业班预报表》(附件2)纸质和EXCEL格式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人:杨老师、姚老师;电话: 0574—89387968、89387959,邮箱:xiangsjgj@163.com


附件1:2020年度象山县电大建筑专业班报名表.doc

附件2:2020年度象山县电大建筑专业班预报汇总表.xls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