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素静等代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老社区简易车棚车库私拉电线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上述建议我局将根据自身职责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落实《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进小区工作规则》(甬综执法〔2019〕7号),依据法定职责梳理执法清单,进行公示。二是开展对住宅小区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普法工作。三是建立住宅小区工作联络机制,确定一名以上执法人员作为住宅小区驻点联络人。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主动配合贵局,解决老社区简易车棚车库私拉电线的问题,推进老旧小区综合化治理。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23日

(联系人:杨博琪,联系电话:1599021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