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水利局>政务资讯>业务资讯
涉河违建?拆!
发布日期: 2020-07-29 14:32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加强河湖管理,整治河湖四乱,改善河湖面貌,7月24日,石浦镇纳潮河一处涉河违法建筑在我县各执法部门的监管下进行了拆除。

7月中旬,根据省厅检查组反映,石浦镇纳潮河河道旁存在违法建筑。接到反映信息后,县水政监察大队会同石浦镇农办第一时间前去现场查看。

经调查,某农业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旁建设违法建筑。我大队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恢复河道原状,并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水法规的宣传教育。经督促整改,当事人于7月24日对该处违建进行了拆除。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防范新的涉水违建产生,同时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借势借力、多措并举,集中力量拆除影响行洪排涝的涉水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