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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告(2020年第13批)
发布日期: 2020-07-31 16:53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省质监局《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规定,现将计量器具检定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特此公告。

出租车计价器强制检定信息.xls

加油机强制检定信息.xls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