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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大金山隧道及接线二期 (象审公告〔2020〕5号)
发布日期: 2020-08-13 12:04 浏览次数: 字号:[ ]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象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6日至12月20日,对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宁波交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交通局、交运公司)负责建设的象山大金山隧道及接线二期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工程根据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象山沿海南线K28+450~K33+500》(甬发改审批〔2016〕13号)和《关于象山沿海南线K28+450~K33+500段改道(象山大金山隧道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甬发改投资〔2007〕518号)组织实施。工程位于石浦镇,起自文昌阁水库东北角靶场西南侧沟谷处分离式路基预留接口,以分离式隧道形式穿越大金山,终点至海宁路交口,路线全长2.71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断面采用分离式,单幅路基宽度11.25m,分离式隧道一座,左洞长约1945m。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概算总投资21061.83万元,资金自筹解决。

(二)工程实施情况。该项目施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施,项目购买服务期8年,经公开招标由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和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1663.37万元,投资收益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并由良和公司全资成立宁波大金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山公司),负责项目建设期资金筹措。勘察设计经县发改局召集联席会议,同意直接发包给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合同价167万元。监理、跟踪审计经公开招标,分别由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分别为397.50万元、36.68万元。交竣工检测经公开招标,由宁波市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43.23万元。机电设备经公开采购,由宁波正伟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452.11万元。监控平台系统软件及智能隧道控制箱经单一来源采购,由飞科达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合同价56.40万元。

工程于2015年12月31日开工,左洞于2017年12月26日交工验收、右洞改造于2018年12月26日交工验收,由于右洞重大设计变更及增加污水管,经建设单位同意工期延长9个月。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

(三)工程总投资审定情况。工程送审总投资169851238.12元,其中建安投资146751033元、待摊投资23100205.12元;经审计审定总投资164972853.12元,其中建安投资141972881元、待摊投资22999972.12元,核减建安投资4778152元,调减待摊投资100233元。上述投资额和工程款金额详见附件(总投资包含第一年回购投资收益)。

截至2019年12月20日,交运公司账面反映资金来源5104.2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707万元、自筹资金3397.21万元。已支出5104.21万元,其中建安投资3389.30万元、待摊投资1714.91万元(包括第一年回购款)。大金山公司账面反映资金来源15045.28万元,其中:良和公司资本金3975万元、银行贷款7000万元、交运公司右洞工程款2003.13万元、第一年回购款2067.15万元。已支出15033.52万元,其中支付良和公司工程款13423.59万元、贷款利息1557.88万元、待摊投资2.35万元,税金49.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大金山隧道及接线二期工程的建成,进一步完善了象山区域公路网布局。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环评、施工许可等批复手续完整,施工、监理发包符合招投标程序。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有待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造价4778152元。工程由象山县审计局和交运公司共同委托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施工单位送审造价146736563元,经审计,审定造价141958411元,多计5973290元,少计1195138元,净多计4778152元。主要多计:左洞工程502.01万元,右洞工程95.32万元;主要少计:左洞工程65.32万元,右洞工程54.20万元。

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有关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核减工程结算造价4778152元。

(二)逾缴出让金增加投资13800元。2016年7月6日,交运公司与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价115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交运公司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出让金。由于交运公司缴纳时间逾期6天,增加投资成本13800元。交运公司应按时交纳各种款项。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象山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交运公司已按审计意见调整工程决算,其他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