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增良等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8号建议《关于要求县政府对原商检局地块调拨象山一健集团的建议》已转至我局办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

县第一人民医院自建成以来,大大提高了我县卫生健康条件,极大满足了我县百姓对医疗卫生的需要。该院建设初期设计床位500张,通过自身的发展和县政府的支持,从2007年至2013年以来,医院核定床位从666床扩编至850床,建筑面积从5.4万平方米扩建至9万平方米,等级从二甲综合性医院上升至三乙综合性医院、温州医大非直属附属医院,现已发展成为科教研为一体的县医疗中心。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市民对医疗卫生条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直以来县财政倾力民生,不断加大对民生支出的支持力度。根据我县当前财政承受能力和现有公立医院的实际情况,县财政每年给予医疗卫生事业资金支持,大力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如今年已争取抗疫特别国债5000万元用于一健集团项目建设,确保我县医疗卫生条件的稳步提升和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各位代表根据象山一院医健集团的发展设想提出“将医院邻近原商检局土地调拨给医院,确保象山一健集团在医疗业务技术上再发展和硬件设施上再规划,能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条件”的建议,我们十分理解。由于原商检地块属于市商检局所有,资产不归县人民政府管辖,县人民政府无权调拨该地块,且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即将完工投入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条件。所以,希望各位代表能理解县政府无法调拨原商检地块给县一健集团的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县的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象山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夏伟奇,联系人:6573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