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卫生健康局>政务资讯>业务资讯>医疗卫生
监控锁定网吧3名烟民!跨部门联动控烟执法连开10张罚单
发布日期: 2020-08-27 16:32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县卫生健康局、公安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三部门执法人员采取“白+黑”错时执法、“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对城区及石浦镇的20家网吧进行了控烟工作突击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网吧是否配备禁烟劝导员、设置烟具、张贴禁烟标识等进行了检查,当场开出10张禁烟个人罚单。

检查发现,大部分网吧能够按照《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做好控烟相关工作,但个别网吧内也存在上网人员的吸烟行为及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等违法问题。

当天,执法人员对步行街一网吧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位于中间包厢的一女子手握一支香烟(未点着)正在打游戏,对执法人员的到来,其似乎并不知觉。当执法人员巡查完网吧,与禁烟劝导员强调并指导完相关工作后,转头发现该女子已点燃手头的烟。“我不知道网吧不可以吸烟,我也是第一次来网吧……”该女子表示。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相关法律条款,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走进步行街周边另一家网吧大厅时,闻到了一股浓重的烟味,巡查一圈并未发现吸烟人员,但桌上一角的打火机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当事人矢口否认。随后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网吧内的公共视频,证实了3名当事人的吸烟行为,每人最终各罚50元。

“处罚不是目的,净化网吧环境才是初衷”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环境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服务场所、教学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共电梯间和网吧等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吸烟。违反者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处5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县卫生监督所将持续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及“回头看”工作,加大对重点场所的控烟执法力度,将控烟执法与普法宣传有效结合,促进控烟执法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