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一、象山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协助县委对台工作小组督促有关涉台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对台方针政策和涉台工作部署,开展对台宣传,信息调研工作。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领导和管理县台属台胞联谊会的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对台招商引资以及象台两地文化、学术、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并参与处理在我县发生的台商投诉案。

4.做好对台湾上层人士及知名人士的联络和接待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来象台胞(包括台湾渔民)的接待、管理工作;处理在我县发生的重大涉台事件。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台办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台办本级、办属县台联会预算。

二、象山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象山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25.6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45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了16.4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5.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25.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5.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24万元,占83.86%;项目支出36.41万元,占16.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5.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45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了16.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45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增加了16.4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16万元,占76.7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17万元,占17.80%;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2.32万元,占5.4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39万元,支出决算为2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增加14.7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类)港澳台侨事务(款)。2019年年初预算为177.5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7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年初预算为18.7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增加14.71万元和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9年年初预算为12.1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

公用经费2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的7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台胞来象交流人数减少等。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占59.39%,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7.92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赴台团组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占40.61%,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了0.96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来象台胞人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1%。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赴台交流团组减少。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1%。主要用于接待台胞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下半年台胞来象人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累计253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台胞台属。接待253人次,2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象山县台办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象山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了9.51万元,增加了73%,主要原因是开渔节开展涉台活动支出增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象山县台办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象山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