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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新政重磅出炉,城里人可以去农村建房啦!
发布日期: 2020-08-06 15: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象山县农村集体土地合作建房管理办法》(文中简称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并于9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这为建立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土地合作建房管理制度提供了管理指引。

今后,农村合作建房存在的归属模糊、权能不明等问题有破解之法啦!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以法律法规为框架,明确利用宅基地合作建房和其他存量建设用地合作建房的申请条件、流程及禁止范围。同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宅基地所有权人,享有处置权、监督权、收益权,返乡下乡创新创业人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

“该办法出台首次将农村集体土地合作建房规范化、标准化,让合作双方吃下‘定心丸’。”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该管理办法下,农村集体土地合作建房按照“房地一体、三权分置”原则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合作建房参与方各执一份,并在《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一栏备注各自的权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