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采购中心

机构负责人

徐敏霞

机构职能

1.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业务。

2.受其他单位委托,代其采购或组织招投标事务。

3.负责政府采购统计、分析、评估等辅助性工作。

4.参与集中采购操作规程制定,负责采购验收工作。

5.完成象山县政务服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

0574-65733011、0574-65733022、0574-65733033

机构地址

象山港路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