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机构负责人

倪觊汝

机构职能

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改革试验区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资产和财务管理。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公开电话

0574-6573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