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黄维辉 |
机构职能 |
协助乡党委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推进乡、村社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负责机关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外事、信息、政务公开、督查考评等工作。统筹负责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建议提案办理。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下沉人员的属地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党内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处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等。 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做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民武装、国防教育、兵役登记、征兵人防、退役军人服务、双拥优抚等相关工作。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配合统计部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做好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培训。 履行财政预算管理、资金监督以及对村社财务指导监督,负责乡所属国有资产监管。做好相关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具体工作。 负责辖区农村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农村社区开展各项活动,负责农村社区的组建、撤销和规模调整并上报县政府审批。负责指导农村社区做好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协调处理纠纷。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实现资源共享,提供多元社区服务。承担辖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 |
公开电话 |
0574-59188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