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应急管理局>政务资讯>公告公示
关于举办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安全复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28 17:0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和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0]29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0年10月举办一期低压电工操作证安全复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7年10月-2017年12月取得低压电工操作证的人员。

二、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预报名登记时间:10月9日——10月14日,培训时间另定。

(二)培训地点:象山技工学校

(三)联系电话:65767823    

三、培训内容:

按浙江省低压电工作业安全复训考核大纲安排课程,考试。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300元,报名时缴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培训人员安排好培训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代培训。

2、报名时需随带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1寸免冠近照1张。

3、经培训考核合格,发给国家应急管理部监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象山县技工学校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