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一、11月30日前,用人企业负责落实本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并获得学时。
二、11月1日-12月15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按有关要求向属地市建委(建设局)报送证书登记办理材料,并由其负责审核认定学时,并汇总提交给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收缴《岗位证书》(负责及时、就地集中销毁)。
三、12月20日前,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培训管理系统统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上传。
四、12月31日前,已完成证书登记的持有原《岗位证书》人员可登录培训管理系统,注册个人用户,上传个人头像,并可在“证书管理”中对原《岗位证书》进行更新,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同时原证书作废。
联系人: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7970。
关于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rar
2020年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换证)工作指南.pdf
象山县建筑业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