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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象山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象审公告〔2020〕9号)
发布日期: 2020-09-03 16:10 浏览次数: 字号:[ ]

二○二○年九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象山县审计局对2019年度象山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财政强化财源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稳中有进和民生有效改善,全县财政运行保持了总体平稳。

——积极增收节支,确保稳定增长。建立财、税协作机制、科学测算调度,2019年税收收入小幅增长;加强对非税收入的执收力度,2019年入库非税收入9.6亿元,增长93.1%。继续压缩公用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

——落实减税降费,助推企业发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等政策,2019年新增减税8.3亿元。通过减少灵活就业缴费基数、停征职工医保基金等措施,减免各项缴费2.4亿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加大资金统筹,全力保障民生。保障社会民生需求,全年民生支出58.7亿元,同比增长20.6%,其中教育支出13亿元,增长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亿元,增长25%;卫生健康支出4.3亿元,增长5.4%;农林水支出11.9亿元,增长0.4%。。

——推进绩效管理,防范重大风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象山县县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8家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评价。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盘活利用资产资源工作方案》,完成政府及转型企业公告声明。

一、县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9年,120家有采购资金支出的预算单位,仅有15家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其他预算单位均未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县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一)总体运行评价等次不高。8个产业扶持政策项目,评价较好4个、一般4个,其中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产出数量和质量未达到原设定绩效目标的一半。

(二)评价结果信息未公开。对8个产业扶持政策项目的评价,共发现“政策设置欠完善”“项目未获得预期效益”等三大类问题53个,县财政局未将8个绩效评价项目的评价报告和11个部门25个项目的自评报告,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政策设置有待完善。部分由不同部门制定的产业补助政策,补助对象和范围相同,补助标准基本一致,考核方式一致,政策整合程度不高。部分产业政策没有根据各大产业的发展特点,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不能体现政策的公正性。

三、县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抽查发现,4家单位4858万元项目和政府采购预算未细化,3家单位有7个项目2017年和2018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甚至为零,但2019年又重新安排预算。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政务服务还可提升。一是政务数据共享系统和智能表单系统未建立。二是用水用气未实现一证通办和一体化联合报装。三是不动产登记中的竣工备案证明书原件、宗地界址表和投产证明等3项资料未实现内部共享。

(二)基础配套还不够完善。一是未开展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可行性研究工作;无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5个工业固废分拣中心建设进度缓慢。二是城东、滨海等5个工业园,公交优化均未按整改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三)项目采购绩效不佳。3家预算单位的5个项目,合同总金额633万元,已支付218.8万元,由于前期考虑欠充分或政策调整等原因,项目处于停止状态;1家预算单位58万元的项目成果,由于招商失败未能利用。

五、推动政府重大项目落实开展审计情况

(一)工程监管不到位。县中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单位对进场定牌材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未设置相关复核程序,仅由监理单位进行常规性检验;个别监理人员连续缺勤6个月。亚帆中心项目施工方主要负责人未按时到岗。

(二)合同条款不规范。石浦军民路与凤栖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项目和人才公寓B组团两工程合同中约定:被二次警告后,扣除相应比例的文明施工费,但合同未明确具体扣除比例。县大目湾城市综合广场工程,施工便道石渣填筑等合同中均未明确石渣填筑范围及厚度等主要施工指标。

(三)工程进度滞后。2019年,29个前期类、48个续建类和22个新开工类项目,分别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34%、79%、36%;6个计划2019年开工的项目均未按期开工。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县审计局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4件,其中移送县监委5件,相关主管部门9件。其中1人被判刑、1人被辞退、3人被提醒谈话、1人被单位问责处理。

七、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一)增强财政服务保障力度。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深化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增强“财”为“政”服务意识。着力推进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关注平台公司转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落实债务存量化解任务。持续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以“三服务”的非常之功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二)推动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支出,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强化绩效意识,实行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到资金使用的“最后一公里”。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三)加大整改和追责问责力度。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保障作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与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加强整改、完善制度,严防问题反弹,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确保重大政策落地见效。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屡查屡犯、弄虚作假以及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