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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资规局多措并举让闲置土地“活”起来
发布日期: 2020-09-30 14:51 浏览次数: 字号:[ ]

9月24日,县资规局依申请就墙头镇一宗工业用地土地闲置费收取事宜召开听证会。

会上,项目经办人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向申请人说明调查情况,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并阐述征缴土地闲置费初步处理意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就闲置土地盘活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据了解,该地块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2018年为有效盘活土地,发挥土地效益,专门制定了一对一盘活方案,经审批通过后对该地块约定开竣工时间进行了延期调整;调整后用地单位仍未按方案约定执行,超过约定开工时间再次构成闲置。我局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其作出按土地出让价款20%收缴土地闲置费的决定。

自2018年以来,自然资源部大力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机制,用地保障由主要依靠新增用地向“先存量后增量”的模式快速转变,土地指标持续收紧。

我县自2017年以来不断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展开闲置土地“大清查大处置”工作。今年是我县闲置土地处置攻关之年,5月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管理的实施意见》,再次强化批后监管和出让合同履约管理,通过政策带动、舆论推动,营造全县闲置土地处置氛围。8月12日,我县正式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责任主体和用地单位细化任务、倒排时间、严格落实,在年底前将2017年11月10日前已供国有建设用地形成的闲置土地处置完毕;2017年11月10日后已供国有建设用地形成的闲置土地处置90%以上。

自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对3宗闲置土地作出收缴土地闲置费的决定,处置闲置土地和供而未用土地33宗1086亩。这也意味着我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力度再加强,动真碰硬为全县闲置土地再上一道“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