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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低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13 16:28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响应新象山人留象“过大年、长技能、增本领”的号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21年1月份举办一期低压电工作业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1、生产经营单位电工作业岗位无特种操作证的人员;2、准备从事低压电工作业岗位工作的人员。

培训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从事该工种一年以上;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需要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培训报名时间和地点:

预报名登记时间:1月18日——1月21日,必

须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当场刷脸报名,

培训时间: 1月31日来校集中学习。2.1-2.28

日手机网络学习。

地点:象山县技工学校,联系电话:65767823

三、培训内容:

按浙江省电工作业安全培训考核大纲安排课程,考试。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800元,报名时缴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培训人员安排好培训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允许代培训。

2、报名时需随带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近照1张。

3、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象山县技工学校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