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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和渔业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15 09: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能力。现将我局法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执法责任制度

1.统筹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机构改革后及时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局长为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结合周二夜学,组织学习《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累计专题学法5次。

2.加强队伍建设。我局现有水利和渔业执法队伍6支,持有水利、渔业行政执法证人员122名。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各执法队伍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复印机等基本执法装备,执法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累计开展培训356人次。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目前注销行政执法证件2人次,跨区换证4人,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件3人。

3.创新普法宣传。建立立体化普法宣传体系,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禁渔伏休、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节点为契机,结合“支部结对渔村”“渔嫂互动”“蓝色课堂”等群团活动,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进企”等活动100余次,发放资料50万余份,受众达20万余人。创新线上宣传模式,利用官方政务抖音号,自主创作微视频,通过活泼、接地气的表达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修订完善各项制度。机构改革后第一时间制定下发《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象水渔发【2019】198号),成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绘制行政处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流程图。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制度,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执法案卷,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法制审核、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案卷归档等环节进行检查,共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4次,评选优秀案卷6本。

3.规范依法行政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涉水涉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4件,全部完成审查、备案。认真开展局行政机关合同审查,累计审查行政机关合同29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75条。

(三)紧扣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力推进渔业领域专项执法。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3个重点渔业乡镇成立执法中队,落实执法人员33名。整合海事、港航、公检法等力量,组建联合执法大队,严格实施24小时海上、港口执勤检查制度。持续开展“一打三整治”、“平安守护”、伏休执法”、“秋冬汛检查”等专项行动。累计开展港内及海上执法检查2019 航次,出动执法人员24510人次,登检渔船8909 艘,查处违规渔船 560艘、违法违规案件 607 起,查扣“三无”船舶(玻璃钢快艇、养殖排筏)248艘。根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移交公安部门渔业违法案件48起共计183人,刑事拘留115人。

2.强力提升水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及“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建立“一河一档”台账资料,不定期开展巡查,共清理河道地笼网1450余顶,拆除河道非法占用2处、涉河违建2处,完成6条“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任务。强化水政执法,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监督检查50余次,检查项目建设单位50余家,下发监督检查意见5份。出动水政巡查540余人次,协调处理各类水事案件32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严格执行各项规费征收政策,累计征收水资源费2087.02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49.89万元,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3800万元。

3.抓牢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着力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开展“两禁一超”(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有害农药专项整治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等,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4700余批次,包括快速检测2000余批次,定量检测1100余批次,合格率99.5%。在开展质量安全抽检的同时,积极宣传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涉及养殖户3500余家,不断强化养殖户的主体责任意识。

(四)树立发展意识,创新依法行政工作

1.深化“互联网+监管”。成立“互联网+监管”工作专班,建立月例会制度,制定局掌上执法办事流程、监管办法和通报制度,及时认领监管事项,梳理入库监管对象,做到监管对象应入全入。截至目前,我局掌上执法人员账号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检查251户/次,掌上执法应用率100%;“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抽查计划公示率100%,设置随机抽查任务数7个,任务完成率率100%。其中水利条线掌上检查次(户)数在全大市水利部门排名第一。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按期办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件,行政许可21823件、行政处罚377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84件。


2.优化“审批+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深化,增设石浦行政服务分中心水利业务受理窗口,破解我县南部片区群众办事“百里之遥”难题,开展审批工作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反馈群众满意率100%。创新开发便民服务系统,让“数据多跑腿、渔民少跑腿”。研发运行渔船拆解流转系统,精减审批材料2份、审批环节4个,渔船拆解全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已有321艘渔船通过此系统拆解。11月,“渔小二”自助办证系统率先在宁波市试点上线运行,渔民可以直接在当地渔业基层组织终端设备自助办理船舶证书业务,不用跑远路,不用跑材料,不要跑盖章,实现全过程、全周期“一网通办”,极大的方便了渔民办证。。

3.强化“智慧+执法”。坚持“依港管船、依港管人”,投入3000余万元构建以渔船进出港雷达识别系统、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渔船进出港报告系统、港岸船一体化视频监控系统等四大系统为支撑的“智慧渔港”管理平台体系。在石浦港沿岸配套设置高清监控104个,并与公安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进出港船舶合法性、船员身份有效性进行快速准确甄别,强化对出海渔船动态干预,实现了对渔船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监控管理。累计监控进出港渔船5万余艘次,执行进出港报告渔船3万余艘次,查扣违规渔船61艘,相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等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普法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创新。在执法过程中,当前还是以传统的宣传方式如通过“上大课”“摆摊子”、挂横幅等方式为主,普法宣传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挖掘,积极拓展“以案释法”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现普法常态化。

二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我局执法人员、业务骨干数量不足。例如县渔政执法大队现有人员66人,正式在编人员只有24人,编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人员专业水平、执法人员办案技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最多跑一次”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行政审批效率还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渔业领域,还需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围绕渔船全生命周期,通过梳理集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继续发扬再接再厉、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精神,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

1.进一步做好执法宣传工作。开展立体化、多层次、多方位的形式多样的执法宣传工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宣传周等关键节点,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渠道,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结合执法检查开展普法宣传,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形成执法宣传常态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不断断完善干部集体学法制度,聘请专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鼓励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新进人员和技术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渔业执法、船检、养殖、水利技术为重点内容,开展分类分层和专业化法律知识培训,促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依法履职。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依法依规严格程序、严控裁量处罚。加大标准化执法推行力度,强化内部管理,注重工作规范,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蓝色铁军形象,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人性化。

4.进一步深化行政服务工作。全面优化便民服务,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品牌。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三证联办”、“渔业组织批量代办”,全面梳理渔业生产、渔船全生命周期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应用“渔小二”系统,争取年内完成渔业捕捞“一件事”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