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64372/2021-104617

组配分类

镇乡(街道)文件

政策层级分类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安全

成文日期

2021-01-18

发布机构

墙头镇

来 源

墙头镇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墙政〔2021〕5号

开展墙头镇冬季社会治安巡逻工作

各行政村、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墙头”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冬季社会治安巡逻工作的通知》(象平安办函〔2021〕1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冬季社会治安巡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这次冬季社会治安巡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行政村、企业、镇属各部门要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巡逻活动。镇冬季社会治安巡逻队由机关干部、各部门、派出所安排人员组成,开展镇域重点地段、重点地区、省道沿线治安巡逻,具体参加单位、人数、时间安排见附件;派出所要强化专业巡逻,并落实好相应的带队民警。

二、巡逻时间及重点区域

这次治安巡逻从1月18日开始至2月6日结束,巡逻时间为每天20时至23时。参加冬季社会治安巡逻队的人员应于每天19时50分前到镇政府大楼集中。其他各村、企业的巡逻起止时间由各村、企业、部门自行确定。镇冬季社会治安巡逻的治安巡逻以38省道沿线各村,亭白线沿线各村、大周线沿线各村为重点,结合治安相对复杂地段进行巡查。

三、工作要求

镇村、企业要选派作风正派、身强体壮、责任心强的干部、党员、职工参加巡逻,并明确一名单位领导带队。巡逻时要统一穿红马甲,并携带照明工具(各村已统一下发,各部门、企业自备),有制服的同志要着装巡逻。巡逻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在公共场所娱乐、吃夜宵等现象。巡逻过程中既要及时稳妥处理各类治安情况,又要确保自身安全,发现情况要及时派出所联系。镇综治办对各村、部门、企业的巡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并列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