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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实现“零跑”审批
发布日期: 2021-01-19 14:1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标“重要窗口”模范生新目标新定位。根据《关于统筹推进施工图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开始,我县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结论将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记载为准,这标志着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改革再次迎来“加速度”,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将实现“零跑”审批,为下一步施工许可审批提质提速。

文件指出,住建部门将不再核发《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绿色建筑星级预评价结论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记载为准。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能评机构应当在审图机构出具审图合格书前提交节能评估文件和《宁波市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评估复核确认表》,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盖章前完成节能评估意见闭合工作。

1月13日,由丹东街道城新股份经济合作社申报的象山县丹东街道城新村街面房节能审查项目,在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系统顺利通过节能事项审批,也是我县首个由《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代替《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