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节点,我县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目标,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为新目标新定位,高水平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跃上新台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公众生态满意度不断提升。

2020年,我县环境空气监测有效天数365天,优良天数352天,优良率为96.4%,比去年同期增加1.3个百分点,比2020年目标值高1.4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均值18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25%,比2020年目标值低6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37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9.8%,比2020年目标值低3微克/立方米。全县1个国控断面浮礁渡断面、4个市控及以上河流断面、5个县控断面水质总体良好,全部达到Ⅲ类水环境功能区要求;14个县级和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快速响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响应县政府联防联控机制,连续调度安排,成立综合协调组,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宣教工作,全力保护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行多频次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培训,通过电话、短信、钉钉等媒介对返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培训,第一时间传达上级疫情防控指示。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3000个、红外测温仪2把、84消毒液15瓶等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充足。

二是积极参加全县疫情联防联控。根据上级要求,迅速安排执勤人员,组织全局党员、团员和年轻干部,下沉到丹东街道东风社区落实24小时卡点防疫值班工作;参与茅洋卡点协调组,坚守高速口接收返象人员,对返象人员开展引导问询、通行对接、核查登记等,对企业生产物流卡点进行通行协调对接;积极参加防疫情输入工作,派员前往杭州湾、宁波南站参加归国人员和疫区人员接送工作。2月12日至5月26日,共出动一线社区防疫干部846人次,参加高速口卡点值班人员1人,参加疫区人员接送工作人员4人,进村入户、排摸住户2000余户,核实外来人员信息1000余人,发放通行证5000余张。

三是主动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从2月9日起,组成两组环保干部指导小组,赴石浦镇和大徐镇,对申请复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服务指导工作。共实地检查各类企业及相关作坊297家,具体点位340余个,发现环境问题250余个,逐一落实指导整改。

四是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和执法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出动2个工作组对全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采样监测,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对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指导,要求严格落实污水处理消毒工艺,确保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排放;指导企业做好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转用等重点环境防控工作,做好专业机构定期清理的保障工作,确保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对县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对进出水每日监测,重点对出水的余氯和大肠菌群进行检测,确保既要做到有效消毒,又不能因过量添加对环境造成次生污染。

(二)以点带面,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9月1日至10月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省督察,我县督察迎检工作总体统筹协调高效,社会经济运行平稳,群众生活未受影响,做到了“好于预期、好于上一轮”。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21个县级单位负责人、23个镇乡(街道)、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制定各组方案,统筹组织开展迎检和整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督察期间,县委书记潘银浩多次实地督导、听取汇报,对督察迎检作出连续批示指示,县长包朝阳对重点信访件和重点问题亲自领办督办。县级部门和镇乡街道根据统一部署,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领域的迎检工作,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召开各级动员、部署、推进、督办会议30余场次。

二是深入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边督边改制度,以降低问题存量,控制问题增量,做好环境问题矛盾纠纷化解,提高群众满意度。在督察组入驻之前,分析研判群众密切关注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形成敏感点位118个,落实专人24小时把控。同时,对涉污企业开展全面体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安排行业专家现场把脉并提出建议,提高企业治污能力和水平。收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确保“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迎检综合组形成县级简报45期,报市并被录用12篇。

三是做好交办问题整改。高规格领办交办,对于交办督察问题,均有分管县领导领办,实行属地与部门条块结合的“一案双交办”机制,坚决做到“即知即改”。高质量闭环办理,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对交办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针对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以点及面,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问题整改,做到。期间省协调联络组对我县共调阅资料2批4件,共接办信访件25件,其中重点件1件,均已办结,数量全市占比4.8%,列全市第七位,较第一轮(51件)同比下降51.0%。

(三)治污踏上新征程,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下发《象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2020年工业企业VOC污染整治企业3家、VOC企业错峰生产造船企业19家、涉气企业整治75家、35蒸吨/小时及以上高污染燃料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8台共76.7蒸吨、工业炉窑整治2家、重点企业信访臭气治理2家。完成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工作,大唐电厂已基本完成煤棚全封闭改造。深化电镀整治工作,督促浙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及中水回用工作进度。联合车辆检测站、交警大队在象山北高速出口机动车上路执法检查,共抽查柴油货车150辆,排气检测不合格12辆,移交公安交警处罚12辆。完成2套黑烟车抓拍仪器采购、安装、验收。

二是关注水污染防治,打赢治水提升战。全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全面落实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和石浦镇4个2019年已建镇乡(街道)的复查工作,重点推进大徐镇、贤庠镇、墙头镇3个镇区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深化河(湖)长制,初步建立“河长圈”管护制度,助力水质提升。聚焦大塘港浮礁渡水质断面情况,制定大塘港整改方案,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掌握管控沿岸污染源动态,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完成《象山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的编制及印发。开展入海河流达标整治工作,象山县主要入海河流15条,目前入海河流整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已完成整治13条,完成率86.7%。开展海飘垃圾治理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治理人员2000余次,打捞海漂垃圾500吨。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做好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做到固体废物污染事故为零。开展全县29块农用地、工业用地、未利用和建设用地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评审16家。对全县250余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网上申报、转移前审核。2020年,共处置污泥20000吨,处置脱硫石膏2100吨、煤渣12000吨,处置针织废布料6100吨;全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5200吨,其中医疗废物520吨,全部进行合法处置。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7%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0%以上。组织开展象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完成《象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提交县政府发文实施。

(四)监管寻求新思路,刚柔并济凸显成效。

一是持续优化环境执法,助力企业复工。牢牢把握“强势推进督察整改、切实维护环境权益、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四个工作基调,通过开展大练兵专项行动、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切实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913人,检查企业811家次,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3件,处罚金额572.27万元。在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结合我县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深入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环境安全服务工作。积极化解了一批重点疑难信访,比如大徐华龙塑料臭气问题、县人民医院污水设施运行问题等。今年以来,共服务企业500余家次,指导企业整改完成环保问题100余个;共受理信访458件,同比下降11.1%,办结率100%。

二是突出环境应急管理,保障区域环境安全。通过全方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辖区内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及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风险源企业日常巡检及污染源在线监控日常巡检完成率100%。应急预案备案61家,指导及参与企业环境应急演习15家,完成15家风险源的定期巡查工作,共排除环境隐患75处,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是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县级主要饮用水水源水库为重点,开展专项巡查活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垂钓、游泳、烧烤及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保障饮用水安全。在上张水库举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分站授牌仪式,设立宁波首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站。截至目前,共巡查饮用水水源地45次,劝离垂钓人员150余人,行政处罚垂钓人员12人。

(五)提升监测能力建设,夯实基础助力抗疫。

一是积极开展例行常规监测工作。完成各级河流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共91期、降水全指标监测30期、降尘监测9期、环境噪声监测5期。完成3个环境空气自动站和1个清新空气自动站日常监测数据审核及上报;完成农村环境土壤委托监测1期,农村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数据上报各4期,完成4期共198家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督性抽测。完成各类执法监测45家次、已核发排污许可证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监督检查8家、污染源双随机检查和信访处理等监测140余次。

二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编制完成2019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及环境质量公报、象山环境监测简报15期、大塘港区域水质情况简报37期;出具监测报告183份,检测报告34份,各类数据15000余个。启动乡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微站建设一期项目和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项目建设工作。

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成2019年度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参加完成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2020年度水质中石油类的测定项目能力验证技术核查,检查组提出3条整改意见,目前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完成本年度上岗证考核申报工作,计划报考12人34项。

(六)改革创新更深入,完善服务体制管理。

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完成审批项目95个,降级项目26个,网上登记表备案46个,应急预案备案12家。按上级要求顺利完成33个行业的清理整顿,排污许可证发证和登记工作,今年共发证157家,限期整改10家,登记管理企业700余家。开展医疗项目辐射许可证工作,目前共发证9本,办理延期1本,注销1本。推进生态空间管控“三线一单”工作,环境空间管控进一步完善。

二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查资料编制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完成国家级和省级两套复查资料,共计89个指标说明。完成象山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调整后的禁养区数量为40个,禁养区面积共351.15平方公里。完成全县490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信息调查,并由专网上报。

三是优化方式服务企业。继续紧盯重点工程,主动对接,提前介入,结合“三服务”、“环保服务直通车”、“生态环境议事厅”等服务平台,坚持优化服务和严格监管并重聚焦环境热点问题,用柔性方法化解刚性问题,讨论解决群众和企业面临的环境困扰,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提升涉及企业的环保责任意识,推动企业自主整改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七)思想到达新高度,着力提升队伍形象。

一是规范学习抓好理论武装。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象山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浙江“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推动我县生态环境工作在建设“重要窗口”中当好模范生。今年以来共组织中心组学习38次,周一夜学28次,每次学习做到有签到、有记录。

二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做到问题集中会诊、原因集中查找、对策集中制定,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主要负责人同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同分管科室长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党组书记上党课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和综合素质,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今年共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次,廉政教育10余次。

三是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六进”宣传,全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联合县摄影协会、塔山志愿者等,开展“五水共治”宣传、“节水护水”微公益、“水美象山”摄影征集、“美丽象山,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青少年手机摄影大赛等活动,向群众普及环保知识、环保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呼吁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和宣传者。

二、存在问题

总的看来,虽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环境问题发现机制有所欠缺。目前环境生态问题的发现,主要依靠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日常环境监管、在线监控系统报警和群众信访投诉三个途径,存在专业人员力量不足,智能化监管、社会化力量不足的问题。我县在污染源监控、重点工业园区智能监控建设、区域环境监测体系、大数据分析研判体系方面建设进度缓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二是区域行业性产业整治推动力度不足。尤其是石浦地区,水产品加工、小冷冻、虾皮等企业数量多,分散广且隐蔽,信访投诉多,执法人员少,监管压力大,重点行业整治推进存在困难。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未全面截污纳管到位,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入海。三是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手段缺乏。特别是没有工业固体废物终端设施(如焚烧炉),给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置带来极大困难。城区、乡镇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存在欠缺,导致部分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倾倒垃圾场的现象偶有发生。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新征程的重要时期。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在打好以“蓝天保卫”、“治水提升”、“净土清废”为代表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综合施策、重拳出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切实推进全县环保工作跃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生态市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大的环境安全事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为100%,平原内河水质合格率为8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居全市前列。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健全问题发现机制,推进智能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强化现场巡查机制,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覆盖。通过实施“环境信用+双随机”抽查,深入研究环境违法案件发生规律,着力提升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水平。同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协作联动,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二是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国家和省生态红线管控要求、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等法律法规或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把好生态环境项目准入关。根据城乡建设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工业企业退出机制,以环保督察为契机,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加强核查,查摆问题,根据已经暴露的生态类环境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我县林地开发、石料开采、非法占用海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整治方案,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进一步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

一是继续做好大气环境治理。完成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做好重点大气污染源治理,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强化面源污染监管治理,完善扬尘综合治理,强化机动车船治理,在重点通行路段建设黑烟抓拍设备并实施黑烟车抓拍处罚。

二是继续深化细化治水工作。继续加快“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紧抓3个省级新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度,确保创建更具实效性、长效性,全面实现源头治水。按照《象山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三是做好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工业固废收运体系,继续开展电镀行业重金属减排绩效核算工作,核定电镀行业重金属减排绩效,实现“十三五”重金属减排目标,减排数值符合“十三五”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0%的目标。继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由县政府成立专班,统筹协调,并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保障措施。

(三)更高水平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深入巩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扎实开展美丽象山建设工作,组织分解落实年度美丽宁波建设工作任务书,制定年度美丽象山工作任务书及考核细则,做好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管理等常规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建设任务和工程项目,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深入挖掘打造我县“两山”转化的亮点典型。

三是开展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根据省级要求,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掌握县域物种现状,采集电子标本建立相关物种的名录和基础数据库。同时分析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变化趋势,评估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受威胁状况及影响因子,为全面提高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和管理能力打好基础。

(四)有效做好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妥善处理环境安全与企业经营发展的关系,既讲“三服务”,又讲严格执法,对企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企业较重环境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依法采取各类处罚措施,及时整治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二是健全环境信访防控体系。畅通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完善媒体曝光、环保热线等制度,积极组织公众参与现场执法和后督察。加大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健全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探索建立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制度体系。做好环境舆情应对,推进信访问题的及时解决,确保全年信访处理率100%、结案率100%。

三是落实检查事项全覆盖。随着“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库认领事项的增加,在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大气、水、固废、危废、排污许可证、辐射等常规事项之外,对库内其余20多个事项开展掌上执法检查,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

(五)聚焦服务发展改革

一是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审批审核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在服务争效上再进一步。配合全县实施“四个平台”建设,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部分审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继续落实“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使改革政策惠及更多投资项目和办事企业。落实新制造业环境准入和监管执法方式,协同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是持续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积极落实环评审批豁免目录和简化审批范围,努力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五个减”目标。坚持优化审批服务环境,增强工作能力,争取简化流程方便企业办事。

三是继续做好环保服务。环保服务小分队继续深入企业做好跟踪回访服务,确保“环保服务直通车”行动落地见效。定期开展“生态环境议事厅”工作,对具体环境问题解决方案进行各方讨论,提高环境保护的社会认同感。持续推进“督政问企”工作,深入企业把脉问诊,推动经济绿色发展。

(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通报环境风险源和隐患点,有效化解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应急监测的资金投入,提高防范环境风险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提高案卷质量,做好政府性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维持现行质量管理体系和监测能力,做好常规例行监测和执法监测联动工作,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复评工作。加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微站二期项目建设。强化监测数据结果运用,为我县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力度。结合“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专项宣传,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稳步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积极开展“三服务”“环保直通车”“生态环境议事厅”等活动,与企业零距离接触,做好前期服务工作。最大化发挥各种志愿者队伍的力量,开展科普宣传周、图片展、发放倡议书、劝导引导等咨询服务活动,形成全民生态的良好氛围。

(七)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严明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把责任抓细抓实。充分运用环保系统先进典型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化廉政教育,培育弘扬廉政文化。毫不松懈抓好正风肃纪,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干部管理,落实干部人事各项制度,严格考核和监督检查,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我局“岗位对责、绩效对账”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岗位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广泛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和党内关爱活动,大力发掘和弘扬先进典型,树立环保核心价值文化,增强全系统的向心力、凝聚力。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