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我局审核,现将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的遗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坐落详见附表),若对公告的不动产权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并按规定予以补证,原证作废,特此声明。
1.补证基本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坐落 |
1 | 赵永成 | 房产证号:022588
| 石浦镇五爱二中旁 |
2.公告期:15工作日(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19日)
3.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浦镇凤栖路138号二楼不动产登记分中心
联系电话:0574-65984153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