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浦镇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是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现将鹤浦镇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合理政务规范,强化公示力度

鹤浦镇通过象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本镇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名单,通过象山县政务服务网公示鹤浦镇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明确事项类别、办理地点、科室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与办事流程,明确各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以及推荐网上办理的事项。通过浙江行政服务网综合监测分析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对已经废止或长期无人办理的权力进行删减,由县委编办统一收集各部门数据,增加新的公共服务事项,满足当前环境下辖区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办事事项的要求。2020年鹤浦镇共处理83起行政许可(其中62起建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限期整改书10份,已由当事人自行整改)。

二、深化法治认识,提升持证比率

我镇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三项制度专题会议,就《鹤浦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鹤浦镇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完善服务平台建设,配齐执法装备等问题进行研讨,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依照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提升法治认知水平。全镇干部积极参加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取执法证,目前全镇共有行政人员38人,持有执法证35人,比率92.1%,通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本镇执法人员数据,构建动态调整机制。

三、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等执法活动时,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佩戴证件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过程公示执法身份,通过拍照、视频、案卷记录等手段严肃执法活动,存储执法过程,落实身份公示制度。在办案过程中主动联系当事人,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出示红头文件、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现场让当事人签订《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城管中队按照《象山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行使执法权力,完善文字记录、规范影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对执法规程进行强化,保证每次执法有据可循。鹤浦镇依托一中心四平台全科网格工作机制与鹤浦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市场监督所、卫生监督所等14家科室和基层站所建立联动处置体系,成立联动执法大队,统合各类社会治理资源,强化有机社会治理,建成机制以来召开联动会议20余次,办理事件576起,并通过商议有针对性的解决部分灰色区域执法困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