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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象山星城医院为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单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06 14: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7号)、《宁波市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136号)等规定,经审核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查,拟新增象山星城医院为工伤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14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401室;邮编:315700;电话:89387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