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967724/2021-147320
文件解读
2021-11-24
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动公开
政策原文 | 点击查看 |
文章正文 |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时期,我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模范生”的定位要求及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布局性、结构性、机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仍然比较明显,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能力还存在短板,全民生态自觉的行动体系还未全面形成。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主动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在宁波成为“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先创优,成为宁波的高品质滨海城区的重要时期,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机遇与挑战交织、动力与压力并存,将进入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生活高品质提升(建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期,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阶段要求的攻坚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更加繁重的任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现实紧迫性。 《规划》是指导我县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和实施《规划》,对于全面推动我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宁波的高品质滨海城区具有重大意义。 二、编制依据 本规划主要编制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04号)、《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浙政办发〔2020〕4号)、《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甬政办发〔2021〕50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54号)、《关于印发<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甬环发〔2020〕56号)、《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 三、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自2020年4月启动,历时一年半,分为前期研究(基本思路制定)、专项规划研究、规划文本编制和修编审查四个阶段。 前期研究(2020年4月至7月):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基础上,开展《规划》前期调研工作,初步明确了《规划》总体思路、重大举措和工程项目。 需求调研及初稿编制(2020年7月至10月):为更好地听取各方意见,在市规划编制组带领下,我编制组赴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学习,明确了《规划》编制重点、框架,并到市级和县级各部门多次开展专项调研,梳理象山“十四五”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及拟采取的对策。并完成《规划》初稿编制。 初稿修改及深化(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在前期调研及初稿编制基础上,依据国家、省、市“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基本思路和《中共象山县委关于制定象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结合公众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充分的修改。 征求意见及专家评审(2021年8月):《规划》初稿经广泛征集、听取局科室、县级部门、镇乡(街道)和多位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编形成评审稿。2021年8月16日我局组织召开《规划》评审会,邀请了区治水办、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等主要县级部门以及浙江大学、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名专家对《规划》进行审查。 审查、报批(2021年9月):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规划文稿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于9月1日通过了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党组会会议审查,根据会议意见再次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递交县发改局审查。 四、主要内容 本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成效,分析了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背景,明确了“十四五”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等。 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战略部署,紧扣“切实担负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滨海城市历史使命”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总目标,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开展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改善象山生态环境质量,有效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进步,为打造海洋之城、美丽之城、善治之城、幸福之城,成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县提供生态环境保障。 发展目标是:规划基于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以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为总要求,提出“十四五”目标: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速趋缓,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状况与服务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海陆生态全域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加快形成全域美丽的绿色发展格局,绿色成为象山发展最动人的色彩,成为全省滨海大花园建设的样板到。 主要指标是:根据省和市规划指标体系,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无废城市”等工作目标以及“美丽宁波”建设指标体系,共设置重点指标15项(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8项),涵盖涵盖总量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等五大方面。 重点任务是:1.深化空间管控,优化开发保护格局。2.加快转型升级,打造绿色低碳象山。3.落实减污降碳,提升大气环境质量。4.深化陆海共治,提高水体环境质量。5.坚持多措并举,深化土固治理成效。6.加强噪声防治,强化核与辐射监管。7.统筹保护修复,打造全域美丽城市。8.加强源头管控,筑牢风险防控体系。9.坚持整体智治,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 重点工程是:安排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等七类重点工程,共计26项,总投资227.17亿元。 五、实施建议 本规划是知道我县“十四五”林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林业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规划实施,特提出以下实施建议:一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规划落地;二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保障项目实施;三是强化生态环保宣教,倡导全民共建;四是强化规划评估考核,跟踪督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