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29/2021-89928
工作进展
2021-11-29
县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非常感谢你们帮我维护权益,经过你们耐心调解,我的工伤赔偿款项总算到位了”。近日,云南大理农民工刘某在收到公司工伤赔偿款后,对象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的贴心服务赞不绝口。
此前,农民工刘某在象山县一家输送设备公司搬运铁板时,由于车间内铁灰、铁屑较多,风扇转动将铁屑吹进了刘某眼睛。受伤时刘某没有重视也没有向公司汇报,后出现了角膜溃疡、积脓状况,刘某向象山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认为刘某证据不足不应认定为工伤。切身考虑到刘某在外打工面临的取证难、维权难,象山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公司,列举多起类似案件并讲明工伤认定、赔偿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在自愿、合法原则下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公司一次性赔偿刘某停工留薪期工资、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68000元。
今年以来,象山县人社局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托县、乡两级维权网络,为工伤认定纠纷案件提供免费、贴心调解服务,累计调解工伤纠纷案件31件,为职工争取工伤赔偿款150余万元。此外,象山县人社局建立重点工程领域工伤认定“快办快结”机制,减少工伤认定申请材料15%,简易工伤案件受理窗口延伸至各镇乡(街道),实现从受理到办结平均10日内结案,今年累计受理建筑项目工伤认定申请215件,工伤人员领取伤残待遇速度得到显著提升。
“职工在劳动受伤后容易自认伤情轻微,未第一时间就医且未及时向单位主动报备自身受伤情况,待时隔日久再申请工伤认定引发争议,而证据不足导致职工维权难度大、时限长、成本高。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们主动为其争取调解机会,以期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工伤纠纷,加快劳动者获得工伤赔偿速度,化解双方纠纷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象山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