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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金浦水产有限公司冰库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1-08 18:04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续期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海域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  电话:89522032  邮编:315700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海域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用海期限

续期内容

象山金浦水产有限公司冰库码头

象山金浦水产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渔港南路65号附近,石浦测东门汽渡码头南侧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透水构筑物

0.0554

至2022年12月31日

在象山县码头布点规划发布前暂续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港池、蓄水等

0.5446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