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21〕16号)、《关于印发〈象山县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象经信〔2021〕32号)、《关于下达2021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八批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经〔2021〕898号)精神,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核查,拟对2020年度县级重点产业链示范项目进行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4491.78万元(详见附件1)。同时拟对2021年宁波市产业投资项目进行县级配套资金补助,累计补助金额429.48万元(详见附件2)。以上两项总计补助金额4921.46万元,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8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联系电话:0574-89387987,传真:0574-65723023。
附件:1.2020年度县级重点产业链示范项目拟补助名单.doc
2.2021年宁波市产业投资项目县级配套补助资金拟补助名单.docx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