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镇乡(街道)推荐、企业自主申报,我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实地核查,联合评估,同意宁波格鲁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进入2021年象山县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现将拟入库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并署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地址: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三号楼918室
联系人:黄炜 电话:0574-89387678
附件:2021年象山县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拟入库企业名单.docx
象山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