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21年第三批康复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9 14:36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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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残联: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象残联〔2016〕57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定95名残疾人符合资金补助条件,总计资金955603元。列支市级预算(本年)“2081104残疾人康复-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资金-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甬财政发〔2020〕1331号)支出科目477801.5元,列支年初本级预算(本年)“2081104残疾人康复-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康复经费”支出科目477801.5元。由县残联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