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29/2021-145303
部门文件
县级政策
福利待遇
2021-02-24
县人力社保局
县人力社保局
通知
主动公开
象人社〔2021〕17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建立“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做好人才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3〕15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象山县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持有“人才绿卡”,在县域内无住房的人才。 以下人员不能享受房租补贴: 1.曾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人才; 2.已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 3.单位已帮助解决住房的人才。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标准 A卡人才每户每月发放2000元,B卡人才每户每月发放1000元;如果是单身的,补贴标准减半。 四、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象山县绿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承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五)工商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无房证明原件(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并打印)。 五、相关说明 (一)申报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的时间区间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2020年度公示的绿卡人才,根据公示时间和租房合同时间计算)。 (二)已申请入住人才租赁房的绿卡人才,根据实际产生的房租发放相应的补贴,若房租大于申报标准中的金额,则根据申报标准金额进行发放。 (三)申请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和标准填写《象山县绿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同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20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89387514 邮箱:ywenqiao@163.com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