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3 10:54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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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742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此项资金列报“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科目,并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020990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识需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象山县财政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