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现将拟审批的象山县原供电局及原合成纤维厂地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关意见可直接向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1日 至 2021年3月3日
二、联系电话:0574-65752951
三、电子邮箱:29266398@qq.com
四、通讯地址: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78号
五、联 系 人:石磊
六、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象山县原供电局及原合成纤维厂地块项目
2、建设地点:象山县丹西街道
3、建设单位:象山县旧城区改造建设有限公司
5、水保方案受理时间:2021年3月1日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