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是象山县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休闲城区的关键时期,在市交通局、港航中心的指导下,我县港航发展持续加快,建成一批港口基础设施项目,运力规模不断提升,港口吞吐量稳步增长,港航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县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十三五”港航发展主要工作回顾
(一)港航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县港口水运项目完成投资8.4亿元,高于“十三五”港口水运项目规划投资6亿元,投资完成率达到139.94%。“十三五”期间,石浦港区主航道一期工程及配套锚地建设有望将石浦港提升进万吨级港口行列;象山港港区大中庄公共码头的建成和中国供销集团象山国际水产物流园码头工程开工为促进象山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在保证亚运会顺利召开的前提下,为我县体育和旅游经济发展创造发展机遇。象山海洋倾倒区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为我县水运项目疏浚创造条件,有利于港口可持续发展。会同县口岸办全力争取象山港、石浦港口岸正式对外开放,目前象山港、石浦港港区水陆域范围、锚地、航线开放申请已获东部战区海军同意,口岸开放工作扎实推进。
(二)海岛居民出行条件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陆岛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四好农村路”水运项目、象山石浦陆岛客运中心场站以及美丽渡口创建工作,合计完成建设项目31个,投资10338.6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沿海农渡公交化改革,通过收购、租用全部纳入国有化经营范畴;成立县轮渡公司农渡公交化分公司,将7个乡镇渡纳入公交化管理,统一并降低票价,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渡工聘用全部列入县财政保障;其他2个收归县旅游集团和当地乡镇经营,有效解决了乡镇渡口设施老旧、配员不齐、渡运效益低下引发的各类安全问题。
(三)港航企业发展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象山县通过出台海运业扶持政策,淘汰老旧船舶,培养海运企业,更新优质船舶,运力规模不断增加。截止2020年底,拥有港航企业56家,其中航运企业28家,港口企业29家,共有货运船舶105艘,运力161.4万载重吨,较“十三五”初期增加86%,位列全市前四,其中万吨级以上船舶59艘,客运船舶9艘,客运航线4条,港口货物吞吐量1537万吨,较“十三五”初期增加46%,水路货物周转量416.9亿吨公里,较“十三五”初期增加73% ,较好的完成预定目标。
(四)港航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网上申报全覆盖,“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百分百进驻中心,百分百办结率。推行“保姆式”服务,为企业提供批前、批中“保姆式”全程精准化服务。在船检工作第一线(石浦港)创新建立全省港航系统首个市、县两级联合办事机构“宁波船检象山联合工作室”。今年以来,依托宁波船检象山联合工作室平台优势,整合市、县两级资源联合办理船舶业务,通过“网上办”、“就近办”、“登船办”、“邮寄达”等方式,优化办理过程,实现船检事项“一站式”简化办理,节省多地办理时间成本。工作室成立以来,每年为辖域内企业减少船舶营运、交通等成本上百万元,被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推选参评全省交通系统落实最多跑一次“最美服务窗口”,入围宁波市交通运输系统落实“最多跑一次”典型案例,被象山县列为创新落实“最多跑一次”20 强,并位列第2 名。
(五)港航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十三五”期间港航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有效推进,县域交通运输“三无”船舶清理有效落实“露头就打”、就地看押措施,争取主动拆解财政补助政策,累计拆解“三无”运输船舶二十余艘,基本消除县内“三无”运输船舶。对县内违法建设和违法从事货物装卸作业的码头,按照“疏堵结合、全面清理”的原则,通过拆除(去功能化)、物理隔离、补办手续等措施,完成46个违法码头和38处黄沙冲滩点整治。查处各类港航违法案件53起,共处罚没款153万元。安全技防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县主要客渡运码头视频监控建设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投入约300万元,设置港航视频监控点位94处和监控指挥中心的扩面、扩容建设,对县内港口危险货经营码头、海岛客渡运码头实现了视频监控点位全覆盖;重点港口普货码头以及船舶进出口门均安装视频监控,港航实时监管和及时制止违章能力大大提高。
二、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县港航管理中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交通、港航部门的指导下,保持定力、迎难而上、狠抓落实,实现了港航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有序完成。
(一)港航指标完成情况
1.水运工程投资情况:全年水运工程完成投资1.8亿元。
2.运力和运输量情况:截至12月底,全县货运总运力为105艘、161.4万载重吨。1-12月水路货运量为3190.4799万吨,周转量为416.9亿吨公里,周转量同比+8.54%。水路客运量为108.3932万人,周转量为334.7199万人公里。
3.港口吞吐量情况:全年完成吞吐量1537万吨,同比+19.4%。
4.行政执法情况:全年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76件,办结576件,办结率达100%。
5.船舶检验情况:全年船舶检验签证点共检验船舶129艘,其中营运检验125艘,建造检验4艘。其中,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装检验和图纸审查的船舶58艘。
(二)具体工作完成情况
1.严抓疫情防控,严守水上交通防线。一是加强重点地区人员管控。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班,对全县港航企业和在建水运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重点管控地区人员严禁上船、严禁返岗、严禁上岸。二是保障应急运力使用。为满足疫情期间海岛群众物资运输、人员紧急进出等应急需求,全县客渡运航线停航不停班,保证海岛应急通道畅通。三是牵头海港防疫情境外输入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牵头开展海港防疫情境外输入工作,根据船舶不同特点,坚持一船一方案,完成入境船舶防控48航次,涉及船员238名,核酸检测627人次,坚决筑牢疫情防控海上防线。
2.助力复工复产,促进港航各类指标回升。一是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对接县内各专班,走访县内港航企业,明确工作任务,掌握行业动态。我县水路运输货物周转量增速连续7个月保持全市前三;港口吞吐量增长10%以上。二是落实扶持政策。结合“一线攻坚三服务、争先创优促发展”活动,深入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共搜集难题9个,完成8个,并派出2名人员赴鹤浦开展“三服务”。三是搭建两个平台。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维持信贷稳定,为8家航运企业争取到银行授信,金额达1.03亿元。搭建经营合作平台,拓宽货运渠道,对接全市电煤企业和县内龙头港口企业争取货物承运,已有2家航运企业参与本地电煤运输。
3.加快规划建设,推动港口岸线开发使用。一是推进在建水运工程建设。完成象山港港区大中庄公共码头、下湾门外南田航道及泥螺屿南航道优化改建工程等项目交工验收;推进象山石浦陆岛客运中心场站工程、“四好农村路”水运工程、浙江省海洋运动中心(海域部分)等项目,开工建设供销集团1万吨级码头,启动雷公山公共货运码头前期研究。二是优化涉海项目审批服务。配合开展LNG选址,指导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和象山1号海上风电送出工程220千伏架空电缆线路开展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指导波威重工开展可行性研究设计,协助荙博爽、新乐船业、杭钢富春等办理码头验收,组织召开岸线联席会议,加强对作业区外的岸线使用进行管理。三是开展产业规划和研究。完成《象山县码头布点规划》和《“十四五”港航发展规划》编制,有效填补了我县规划外岸线管理使用规划空白,深入开展水水中转项目调研,水水中转项目进入实质性选址阶段。
4.加强执法监管,确保行业健康运转。1-12月份受理举报案件14起,处罚案件14起,罚没款48.1万余元,排查隐患483条,整改482条,整改率99.8%。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净海”、“净港”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象山港港区、石浦港区沿岸港口生产经营、航道(航路)占泊、船舶油污水接收转运作业、非法营运载客等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有效改善港区环境。二是健全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开展中石化石浦水封油库消防应急演练和亚帆在建工程事故应急演练等,编制完成港口突发事件总体应急处置预案及其三个分预案、渡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效提升港航领域应急处置水平。三是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建设法制阵地,邀请专家开展安全讲座,组织安全生产大比武,多途径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四是开展违法码头整治,会同自然资源、海事等部门和有关镇乡(街道),强化联动、协调,全面清理县辖港区、滩涂海域范围内违法建造的码头、冲滩作业点等违法建筑物,共整治违法建设码头46座,冲滩作业点38处,完成率100%。五是开展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治,针对环保督察的12座码头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定期会商,协同推进整治工作,我县需要整改的12座码头中,已补齐环保手续2座,完成联合验收8座,取得环保批复码头1座,关停1座,整治率为100%。
5.优化船检服务,助推船舶修造业发展。一是优化船检事项办理全过程。推行了申请环节“网上办、掌上办”、船舶检验“就近办”、资料收集“登船办”、证书发放“邮递达”等举措,实现船检事项办理零上门,网上申报率达100%。二是推行船舶检验极简版。疫情期间,为不影响船检工作,推出了船舶图纸“电子化”预审和外港修理船舶“远程检验”服务举措,为船东节约时间和营运成本,完成图纸“电子化”预审10套,完成远程检验22艘次。三是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和通讯设备专项整治。根据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防污染有关工作要求,开展了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系统专项整治,共完成整改58艘。开展船舶通讯设备专项整治,对全县26艘500总吨以下船舶的传令车种和声力电话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6.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全员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二夜学”制度、“三会一课”等,围绕年度政治思想理论学习要点,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建工作计划,全面增强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意识。二是推进机构改革相关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完成机构更名、职责梳理、岗位设置等工作,并根据新三定,设立石浦港航分中心,开展了部分中层岗位选聘、审批事项进县便民中心窗口、科室人员调整、编内编外人员调动招录等工作,全面适应机构改革新需求。三是贯彻落实“党建加强”要求。完成新一轮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改选工作,实现规范运作,发挥应有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推行“党建+”模式,以宁波船检象山联合工作室为载体设立了临时党支部,以“爱图号”和金高椅渡为平台打造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点,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共同发展。
三、“十四五”期间工作展望
根据《象山县港航“十四五”发展规划(送审稿)》,到2025年,基本建成港口基础设施体系不断优化、集疏运网络体系更加完善、港航服务功能更加全面、港航管理模式与时俱进的综合性港口。“十四五”期间港航总投资约16.6亿元,争取发展20万载重吨运力以上企业2家,30万载重吨运力以上企业1家,运力总规模达到180万载重吨,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5000载重吨;港口吞吐量年增幅5%;水路运输周转量年增幅5%;货运周转量达到525亿吨公里,力争达到550亿吨公里;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825万吨,力争达到1900万吨。
(一)着力优化港航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港口公共码头建设,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完成两港口岸开放,整合港口资源存量,开展老旧码头、污染性码头搬迁和功能调整。构建“242”港航基础设施体系,即“提升2 条航道,打造4 个基地,谋划2 个枢纽”。提升2 条航道:一是提升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主航道;二是谋划象山港进港主航道扩建工程。打造4 个基地:一是打造雷公山物流基地;二是打造石浦港冷链物流基地;三是打造象山港临港装备基地;四是打造鹤浦风电基地。谋划2 个枢纽:一是谋划石浦水上旅游交通枢纽; 二是谋划象山港水上旅游交通枢纽。重点新建宁波舟山港石浦港区雷公山物流基地一期、象山港港区外干门作业区波威重工配套码头、中船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配套码头、浙江海事局宁波南田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水上交通旅游集散中心项目,续建象山县鹤浦镇5000吨级散货码头工程、中国供销集团冷链物流基地配套码头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亚帆中心)项目等。
(二)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利用东屿山和南山岛可建5-20万吨泊位的深水岸线资源,研究建立水水中转集疏运体系,推动多式联运,打造成本低、能耗小、污染轻的绿色港口经济,加快与梅山保税区、南湾新区的融合,提升象山县港口综合竞争力。不断完善公水联运基础设施网络,推进与其他运输方式的互联互通、高效衔接,促进形成立体互联的综合交通网络化格局,逐步实现“零距离换装、无缝隙衔接”;改变港区后方堆场功能单一、小散现象,向物流园区或专用集卡停车场站发展,提高集约化运营水平,加快运输服务中心规划建设,补齐联运转运衔接设施短板,提高一体化转运衔接能力和快速换装便捷性。
(三)提升水上公共交通服务。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水路交通项目建设,助推象山县建设全国样板高标准“四好农村路”。“十四五”期间,实施渡埠提升改造项目5个,渡船提升改造项目4个,谋划石浦水上旅游集散中心,构建海上旅游交通体系,深化港航与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海上体育运动和游艇产业等高端旅游,开通象山—普陀山航线及配套旅游线路,引导邮轮、游艇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按“东游西产”战略布局在全面整合环石浦港码头岸线功能基础上,规划布局相关旅游航线及旅游码头,形成初具规模的水上旅游交通网。
(四)创新港航管理模式。加强岸线码头资源管理。“十四五”期间,推动岸线资源的排查、梳理和收储工作。加快形成象山县岸线开发资源库,为下步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矿产开发等提供保障。促进港航企业升级,支持海运企业通过租赁、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发展大型化、现代化船队。大力发展集装箱船、液化危险品船等专业运输船舶,培育运力规模超100 万载重吨的海运骨干企业。引导航运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提供更多延伸服务和增值服务,实现海运服务的高质量有效供给。积极推动海运特色小镇建设,发挥集聚效应,进一步做大做强海洋运输业,提升海洋运输业运力,争取实现营业收入、地方财政贡献年增长率均达到5%以上,基本形成能适应海洋运输业发展需要的扶持体系。
(五)推进港航“两推两创”建设。一是推进平安港航建设。加强港口岸线资源保护,严厉打击涉港涉海违法行为,存量违法整治率达100%,深化黄沙冲滩点、玻璃钢游艇、三无船舶整治。持续开展象山县海港口岸“防疫”工作,协同口岸海防打私办、外事办、浙台经贸合作区等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和服务保障工作。结合防疫、防走私、打击违法作业,助推平安水运。二是推动绿色港航发展。加强岸线、水域、土地等资源集约化利用;推进生态航道、绿色港口,加快淘汰老旧高能耗船舶;强化船舶污染排放管控,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水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三是创新港航科技体系。提升港航监控中心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智慧港航平台,增加监控设备投放100 套,达到县域港口全覆盖。设立“海上斑马线”,为保证航线上渡运船舶安全,发挥应有的作用。通过建设智慧港航平台,包括航道增设基础感知设备、企业码头及渡埠码头增设智慧摄像平台,实现航道、锚地、码头监测,加快港航大数据库建设,结合防疫、防走私、打击违法作业,助推平安水运。四是创建港航人才队伍。注重培养水运一线创新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突出专业能力培养,完善专家工作体系;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港航人才队伍。
四、2021年工作思路
我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建设交通强省和“四个年”活动要求,稳扎稳打、争先创优,实现“十四五”开门红。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主动融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一是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石浦港区主航道一期疏浚工程和西泽客运码头及场站改造;开展石浦港公共货运码头工程前期工作。二是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建成亚帆中心工程和石浦陆岛客运中心工程;完成供销集团通用码头工程主体结构;开工建设鹤浦镇5000吨级散货码头工程、国电象山1#海上风电场;配合波威重工配套码头、中船海上风电智能化装备产业园配套码头等项目开展审批,推动现代海洋产业发展。三是抓好港口岸线开发使用研究。开展岸线码头资源排查,谋划建设水水中转项目,提升现有公共码头能力,形成临港产业发展良好格局。
(二)着力推动航运业健康发展。一是继续抓好水路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市场准入机制,严把运力审批关,引导运力朝“大、特、新”方向发展,力争全县运力保持在150万载重吨以上,水运货物周转量保持6%的速度增长,引进1-2家规上企业。二是继续深化企业升级转型,准确把握市场需求,调整经营策略,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改善管理模式,引导航运企业向大型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三是加强行业技术革新。围绕“创新、绿色、智能”主题,从能耗、航行安全、运营管理等方面着手,加大投入,加强研究,引导行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三)继续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一是狠抓行业运行日常监管。开展水运业经营资质年度核查、港口设施履约保安等工作,确保企业经营资质有效保持。做好港航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及时通报企业,引导企业调结构、稳增长,推动行业健康复苏。二是推动行业文明建设。完成4艘市级文明客船复评工作。开展辖区内港航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促进企业在诚信经营、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领域有新的提升。三是进一步深化码头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岸线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岸线网格化管理,完善并推动部门联动监管和镇乡(街道)、村社“港(湾)网格长”制的落实,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占海、填海、建造码头的行为以及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行为。
(四)有效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一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消防)主体承诺。严格督促企业在健全责任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投入、应急体系保障等方面的组织实施。二是加大科技兴安建设力度。实现港口经营企业视频监控全覆盖。新准入港口企业视频监控设置和接入率达100%,加强水运企业船舶动态掌握,建立政企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大数据及时录入、共享。三是提升低、小、散港航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依托服务能力强、信用好的中介对低、小、散港航企业统一开展安全生产过程的管理服务,建立港航、中介、企业三者之间的互动,逐步提升港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四是强化水运企业海机务人员履职。全面评估海机务人员的实际管理能力,定期对海机务人员兼职现象和其相对应的岗位职责履行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推进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加强港口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规范要求以及人员配置等实际情况的符合性的指导、整改;组织、推动相邻间港口企业开展应急事件联合处置,提升突发事件初期的化解处置能力,有效防范事故扩大、升级。
(五)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深化服务创新。积极引导企业网上申请,落实审批后台保障工作,继续落实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协陪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增加审批承诺告知的办理比例,积极与市级部门开展业务对接,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间,整合“一件事”办理的事项比例数,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二是优化办理程序。加强与大数据管理中心对接,完善数转化转型工作,提高即办件、承诺压缩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港口经营许可等9件事项由承诺件提升至即办件。三是加强人员融合。注重船检和审批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加强日常业务的融合,做到船检人员能办理审批业务,审批人员能办理船检证书审核统一发证等工作,打破船检与审批单一办理的局面。
(六)着力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一是高标准抓实思想建设。全面抓好建党100周年学习教育活动,用活用好各类学习平台,实现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养和政治意识再提升。二是全领域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全面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全方位抓强党建工作。继续推行“党建+”,在宁波象山船检工作室临时党支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基础上,继续促进党建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的融合,切实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