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周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镇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1年度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西周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西周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决策实施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1

西周鸿运路建设工程

西周镇建设管理办

《2010-2030年西周镇城区总体规划》

2021.12

二、工作要求

1.对于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西周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经形成的相关材料。

2.对于未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西周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3.镇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西周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