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镇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现将2021年度镇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西周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西周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实施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西周鸿运路建设工程 | 西周镇建设管理办 | 《2010-2030年西周镇城区总体规划》 | 2021.12 |
二、工作要求
1.对于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各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西周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经形成的相关材料。
2.对于未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西周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3.镇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西周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