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健康权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34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度象山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对象
健康体检有效期为2021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已在本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参加健康体检,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城乡居民受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成年居民体检套餐和儿童体检套餐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标准分别为100元/人和42元/人。
中小学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教体〔2011〕9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一)城乡居民体检套餐项目
1、成年居民体检套餐
物理检查:内科、外科、眼科常规;B超(肝、胆、双肾);胸部正位片(不适宜对象除外);常规心电图。
实验室检查:总蛋白、白蛋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总胆红素、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间接胆红素、肌酐、尿素氮、血尿酸、甘油三脂、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葡糖糖测定;癌胚抗原测定(CEA);血常规;尿常规。
2、0-6岁儿童
物理检查:内科、外科、儿保科,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生长发育进行粗测判断。
化验项目:血、尿、粪常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GPT)。
3、中小学生
健康体检项目按甬教体〔2011〕9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其他事项
1、各体检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合理控制体检人数,防止参检人员聚集、扎堆,确保体检质量和人员安全。
2、异地居住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凭有效体检发票在2022年1月底前到县医保中心零星报销,报销金额按受检人员类别对应的体检标准支付,超过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附件:2021年健康体检医疗机构名单:
一、指定体检单位
1、丹城(丹东、丹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65714380
2、石浦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65972798
3、爵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电话:59183071
4、贤庠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59127602
5、西周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59125282
6、定塘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65911700
7、鹤浦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59106902
8、东陈乡卫生院 电话:65804176
9、墙头镇卫生院 电话:65819299、59108993
10、大徐镇卫生院 电话:59126285
11、新桥镇卫生院 电话:65882682
12、泗洲头镇卫生院 电话:65893088
13、晓塘乡卫生院 电话:59129710
14、茅洋乡卫生院 电话:65900039
15、涂茨镇卫生院 电话:59125676
16、黄避岙乡卫生院 电话:65671813
17、高塘岛乡卫生院 电话:65044922
18、象山县妇幼保健院 电话:65736996
19、象山县老年医院 电话:89527116
二、协助体检单位
1、象山县康复医院 电话:89522013
2、象山星城医院 电话:59180080
3、石浦港湾医院 电话:65910999
4、翁敬堂骨伤医院 电话:6588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