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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统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3-23 11:15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七五”普法规划,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我县的依法统计工作。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

一如既往的重视普法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并建立专门的领导及办事机构。针对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完善了普法组织机构,具体日常事务落实了专人负责。根据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市统计局、县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制定了《象山县统计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完善了制度建设,落实一般程序案件审理流程

1.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象山县统计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的执行力度,按照有错必纠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追究,错案追究和免于追究的责任范围。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目标治理,实行领导负责与行政执法组长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统计执法坚持使用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从事执法活动由2人以上全程亮证执法。同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考试和换证工作。按规定严格行政执法准入门槛,仔细审查单位主体资格,审查、甄别人员申领资格条件,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执法证件。

3.对所有一般程序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开展集体讨论,案件流程规范统一。

4.建立健全网上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约谈、被执法企业回访等制度,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统计法治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1.坚持职权法定原则,结合三定方案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确认统计局和社会经济调查队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梳理完善统计行政处罚权力,并根据目录细化了权力运行流程,在省政府服务网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上绑定了流程和阶段文书并予以发布;并在统计局的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公示了统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关权力。遵照《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和《宁波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我局采用省局统一“浙江省统计执法文书”格式并加以完善,形成了象山县的执法文书。从发出《执法检查通知书》开始到结案全程予以书面记录,双随机检查企业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抽选、公示、录入,更辅以掌上执法APP现场定位、现场拍照上传佐证。在执法文书上本局一直采用说理性文书形式送发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和决定书,并以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双告知企业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以及不服行政处罚时可采取的救济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

3.全面执行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统计局的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公示了统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依据、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方式和途径、执法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统计处罚立案、调查、处理、结案的一般程序。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全部采用掌上执法开展,并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及时进入行政处罚网流转。制定了《象山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法制机构组成人员、审核事项、审核程序、审核规程和目录清单,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已基本上做到除简易程序外对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开展集体讨论处理。

4.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有关情况。统计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处罚金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范围内参考《浙江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实施细则》确定。这项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均已在县局门户网站公布。本局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行政处罚建议,交本局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查,再提交案审小组进行讨论确定,做到对所有案子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深化统计“七五”普法,加强全县统计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增强面向党政干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实效,利用重要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和媒体、网站、微博等平台创新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方式。一是结合企业走访发放宣传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律知识问答》,向新上规模企业发放《法律事务告知书》,促使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自觉学法、敬法、守法、用法。二是在“9.20”统计开放日和“12.4”“12.8”法制宣传月期间,开展统计知识有奖竞答,在“象山统计”的新浪微博、微信平台上发布法律法规知识,发布生动的案例以案说法进行执法案件分析解读。 三是积极撰写统计法制工作信息,2020年完成统计普法信息9篇。

2.积极参与县组织部、普法办、人社局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局党组年度内召开4次专题会议学习法律,全局干部2次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会议,多次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条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对指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中应如何依法统计、如何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依法统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认真做好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执法检查通知书的制作发出、执法证的出示、各阶段执法程序的流程、询问方式方法、执法文书的制作、证据的取得等等做到依法办事,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2020年,共对60家四上单位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立案企业2个。2020年的《宁波曼切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执法案卷被评为市级统计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宁波雷纳涂层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执法案卷被评为象山县2020年度“十佳行政执法案卷”。

一年来,县统计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未签订除用工合同外的其它需备案合同;执法人员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依法统计的透明度,一年来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门户网上按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