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办: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经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审议,现决定将下列事项列入2021年度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具体由决策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序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实施单位计划完成时间
1完成高速桥下空间健身休闲项目二期建设
茅洋乡建设管理办公室2021.12
2完成河畔景观和街区景观提升工程茅洋乡建设管理办公室2021.12

决策承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象政发〔2019〕139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特别是已经启动的事项,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