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发改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工作的主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按时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年初制定《县发改局2020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发改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法治工作重点和要求,上下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二、坚持学法懂法,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注重学法常态化。将法治学习纳入《县发改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县发改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计划》,有效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周二夜学”、学习强国APP等平台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不定期通过交流讨论、集中理论测试等方式检验学法成果,积极完成县管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学懂学透,增强全体干部法治观念。
二是推进宣传多样化。结合劳动节、国庆节、“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法律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活动10余次,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宣传信用、能源等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
三、狠抓重点环节,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及议事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局党委书记在人事、财务、采购、行政审批、工程建设项目上实行“五不直接分管”。健全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做到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确保工作推进规范高效。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
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结合我局工作范围,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年初对涉及全局性工作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公共事业收费的确定和调整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2020年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列入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战略落地、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价费管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法治化,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四、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粮食库存质量检查、能源监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依据、被抽查企业违法和处理情况,确保监管公平规范。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局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积极动员全局相关人员考取执法证,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95%以上。
三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