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徐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大徐镇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清单管理。现将2021年度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一、2021年度大徐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大徐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办公室负责落实。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办公室

制定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象山县大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大徐镇

农业农村办公室

《关于 2020 年象山县大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0]334 号)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党委同意、向社会公布

2021年6月

       二、工作要求 

       (一)对于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大徐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经形成的相关材料

       (二)对于未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大徐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镇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大徐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