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大徐镇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清单管理。现将2021年度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一、2021年度大徐镇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下列事项列入大徐镇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各决策承办办公室负责落实。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办公室 | 制定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象山县大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大徐镇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关于 2020 年象山县大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0]334 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党委同意、向社会公布 | 2021年6月 |
二、工作要求
(一)对于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各决策承办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大徐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公开公正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并实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决策承办单位要注意搜集已经形成的相关材料
(二)对于未列入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内的事项,如果符合《大徐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也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镇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及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大徐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