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林爱月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俞惠珠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宋贝贝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张超然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翁依桐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干 露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
胡素雅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林东煜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艳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副主任;
顾贤光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潘玉进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蔡丹亚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屠婉翎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云亚同志任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卢鲜艳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谢士航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保留中层正职待遇);
盛云飞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樊国栋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顾 韩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余侠民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黄嫔嫔同志任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莹同志任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海丹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林 适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中层正职待遇);
励晓娜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威博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山同志任应急管理所所长;
陆春明同志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职副主任。
本次中层干部聘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原中层干部因聘期届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象山县丹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