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爱月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林爱月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俞惠珠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宋贝贝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张超然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翁依桐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干  露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

胡素雅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林东煜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李晓艳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副主任;

顾贤光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潘玉进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蔡丹亚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屠婉翎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云亚同志任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卢鲜艳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谢士航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保留中层正职待遇);

盛云飞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樊国栋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顾  韩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余侠民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黄嫔嫔同志任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莹同志任社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海丹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林  适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中层正职待遇);

励晓娜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袁威博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山同志任应急管理所所长;

陆春明同志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职副主任。

本次中层干部聘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原中层干部因聘期届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象山县丹东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