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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召开宁波市2021年“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现代种业、现代服务业)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7 14:2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有关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项目申报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现代种业和现代服务业)申报指南的通知》及相关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召开2021年“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现代种业、现代服务业)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时间:4月16日、18日。具体答辩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2.地点: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B区3幢)三楼322报告厅。

  二、答辩流程

  1.项目陈述。项目申报单位介绍项目概况,时间8分钟。

  2.专家质询。专家组远程视频质询提问,时间12分钟。

  三、答辩参加人员

  项目团队前三位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申报单位财务负责人;对于第一位技术负责人因故无法参加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提交由第一位技术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指定《项目申报书》内的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参加答辩评审。届时经核实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后,由工作人员带入答辩评审室,其他人员不予准入。

  四、陈述资料要求

  1.答辩人员可以制作用于项目陈述的PPT材料,也可以直接口头陈述;采用PPT的,画面应采用16:9比例,版本建议为office2013版;内容提纲请参考《“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陈述内容提纲》(附件1)。

  2.项目申报单位须于4月14日(周三)9:00-16:00派员到答辩评审现场进行PPT播放调试。未进行播放调试导致PPT无法正常播放、影响答辩评审得分的,我局概不负责。

  五、其他

  1.项目承担单位须填报《宁波市2021年“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现代种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答辩人员回执》(附件2),提交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汇总后,须于4月15日(周四)12:00前由浙政钉或发送邮件提交我局。

  2.答辩人员须提前20分钟办理签到手续、核实人员身份;未按时签到的,视为主动放弃答辩评审资格。

  3.因停车位有限,请参加4月16日项目答辩的人员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韩亮  电话:89186832,18868600952

  市信息院,周琳  电话:87815614,15990203374

  附件1、“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陈述内容提纲.docx

  附件2、宁波市2021年“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现代种业、现代服务业)项目答辩人员回执.docx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