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县住建局:

蒋善文等代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推进丹东街道原缝纫机厂周边区域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第64号)已收悉。针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大碶头原缝纫机厂区块占用工业土地50余亩,有规下工业企业21家,存在土地资源使用粗放、产出效益不高、区块空间布局不优、基础设施缺乏、环境脏乱差等长期积累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是典型的“低散乱污”工业区块。县有关部门已意识到整治该区块的紧迫性,将其纳入工业土地全域治理专项攻坚行动中,具体方案如下:

一、明确攻坚目标。大碶头原缝纫机厂区块具有地块位置优越、开发价值较高、企业普遍低效、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管压力突出等特点,由丹东街道牵头,根据地块上企业现状,制定针对性方案开展整合提升。

二、掌握企业底数。由丹东街道负责对该区块上的企业分布、经营生产现状、业主意愿诉求等开展细致排摸,为下步开展专项治理打好基础。

三、开展专项施策。针对大碶头原缝纫机厂区块地上建筑物全部为工业厂房,土地证、房产证双证齐全,企业规模小且分散的特点,由丹东街道牵头完成政策处理及征收相关工作,整合提升形成连片可开发土地后,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开展“退二进三”提升土地使用效益,或由政府收购为优质项目落地储备空间。

攻坚行动各环节完成时限:3月底前,丹东街道完成区块上企业状况排摸,并制定整治提升方案报县经信局;10月底前丹东街道牵头完成政策处理及征收相关工作;11月底前,丹东街道将处置结果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县经信局。

下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及丹东街道,准确落实、实时跟进该项行动,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钱鑫杰,电话:8938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