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3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县水利和渔业局:

政协科协界别组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中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挂靠渔船安全管理的建议》(第34号)提案已收悉,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政协科协界别组指出“严格挂靠渔船审批和建造,加强县内船厂建造挂靠渔船的监管。落实挂靠渔船实控人属地和船籍港管理,逐步清理和减少渔船异地挂靠从事捕捞作业行为。”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县内船舶修造企业严格挂靠渔船修造工作。

一、建立船舶信息报告制度。按周对全县船舶修造企业上排船只开展信息报备,并经我局流转至海事、港航、渔政等涉船执法部门,确保在各厂上排船只信息及时传达,全面掌握。

二、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指导船舶修造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船舶修造企业建造挂靠渔船信息做到查漏补缺。

三、严格把控船舶质量安全。结合《象山县渔业船舶防火整治专项行动》相关规定,严格监督船舶修造企业对未通过验收的船只,拒绝开具质量证明文件。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9日

(联系人:徐凯,电话:89387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