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激励效应,不断促进我县商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象政发〔2020〕179号)、关于印发《象山县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象商务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经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审核,现对符合商贸奖励政策的单位奖励资金予以兑现,本次共兑现奖励资金172万元。现我局近期研究起草了《兑现2020年度商贸流通业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6月9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县商务局396641954@qq.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县商务局(象山县丹东街道宾阳路35号),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石芸芸,联系电话:65651179
关于兑现2020年度商贸流通业奖励政策(意见征求稿).doc
象山县商务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