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机构负责人

陈燕

机构职能

(一)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和实施改革方案。

(二)指导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规范村会计代理制,指导村级财务公开,参与农村“三资”问题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三)协助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导镇乡(街道)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四)负责农经统计分析、农本抽样调查等工作。

(五)负责镇乡(街道)农经人员和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协助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指导工作。

(七)完成象山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

0574-65715814

机构地址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