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永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按照新一轮中层竞聘文件精神,通过中层提拔聘任相关程序,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李永萍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余骏迪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余杨扬同志任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石伟吉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胡叶燕同志任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俞建强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

奚飞静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副主任;

陆久炎同志任发展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陈行祖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沈增增同志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林亚玲同志任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志忠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肖宇光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吴群旦同志任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

郑  建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范敏杰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华祥同志任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倪永军同志任应急管理所所长;

倪张赟同志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专职副主任;

夏  颖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爱华同志任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静素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汪海亚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  瑜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伊娜同志任公共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如吉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陈露维同志任团工委副书记;

赖君君同志任残联专职副理事长、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金雪薇同志任宣传干事(中层副职);

俞婷婷同志任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屠旭东同志任房屋征收办主任。

以上同志任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任期届满,原任中层干部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丹西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