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962529/2021-89021
工作进展
2021-06-30
县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提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关键环节。近日,在宁波市病退条件进一步收紧、医疗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象山县人社局结合我县原有规定,出台了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鉴定标准的细化补充意见,以进一步做好象山县病退鉴定工作。
本次病退鉴定标准细化补充意见,由医疗卫生专家组首先提出初步意见,经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多次讨论后出台。它的出台对于我县提升病退鉴定业务水平,推动病退鉴定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补充意见对因病受累的主要器官和重要脏器予以列举,确保了补充意见能得到统一理解和把握;充分考虑了疾病病程、分化程度及是否发生转移对鉴定结果的影响,确保了鉴定结论的质量。
象山县人社局通过细化病退鉴定标准,确保了病退鉴定结论更加准确,保障了患病职工公平、公正领取保险待遇,以贴心的服务,让职工感受到“疾病无情,保险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