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现决定将下列事项列入2021年度行政决策目录,由承办科室负责落实:
要严格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特别是已启动的事项,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要及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决策实施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印发《象山县“亩均论英雄”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县经信局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关于印发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 4月份 |